金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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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1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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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04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4391 证券简称:金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施战略布局,改善自身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审议。
二、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该等安排符合市场惯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

公告编号:2024-016

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有助于维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了相应承诺,前述分析及相应的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审议。

七、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出具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及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进行了承诺并接受约束,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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