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4377 证券简称:鸿舜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 09:00-11:00。
公告编号:2024-009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377 鸿舜科技 2024 年 9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黄海南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股本情况和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
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
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677,822.6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849,532.02 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0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8,00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公告编号:2024-009
8 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或合伙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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