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31
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释 义
在本确认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鸿舜科技、公司、本 指 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舜天工具、江都有 指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江都工具有限公司
限、有限公司
盛江贸易 指 扬州盛江贸易有限公司
西美科斯 指 扬州西美科斯工具有限公司
鸿舜泰国 指 HOMSHRIN NDUSTRIAL(THAILAND)COLTD/鸿舜工业(泰国)有限
公司
中审亚太 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万隆 指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
五入原因所致。
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 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本公司设立 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说明如下:
一、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2002年11月,有限公司设立
舜天工具由翁恒建与佘以凤于 2002 年 11 月 28 日共同出资设立。
翁恒建与佘以凤签署《出资协议书》,约定拟设立企业名称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江都工具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翁恒建以现金方式出资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佘以凤以现金方式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002 年 11 月 2 日,舜天工具召开第一届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公
司名称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江都工具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翁恒建
货币出资 450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90%,佘以凤货币出资 50 万元,占资本总额
的 10%。
2022 年 11 月 7 日,翁恒建与佘以凤签署公司章程。
2002 年 11 月 19 日,江苏苏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都事务所出具苏中
江服验(2002)65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确认,截至 2002 年 11 月 18 日,舜
天工具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 万元。
2022 年 11 月 20 日,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证明》,同意翁恒建
等自然人采用本集团名称,组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江都工具有限公司”。
2002 年 11 月 22 日,扬州市江都工商局核发注册号为 3210882300211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舜天工具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
1 翁恒建 450.00 450.00 90.00 货币
2 佘以凤 50.00 50.00 10.00 货币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二)2007年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3 月 25 日,舜天工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佘以凤将所
持公司 10%的股份折合人民币 50 万元转让给翁琳琳;同意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2007 年 3 月 25 日,佘以凤与翁琳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佘以凤
将其持有的公司 10%股权以人民币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翁琳琳。
2007 年 3 月 30 日,舜天工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讨论并一致通过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确认本次公司股权转让到位,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构成为:
翁恒建投资 450 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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