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5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74339 证券简称:天康制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郝一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确定的权益分派预案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自身盈利水平与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资金情况,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
公告编号:2024-053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海燕、赵胜、周斌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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