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制药: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
天康制药资讯
2024-04-26 22: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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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88 号 6 层)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

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中信建投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兽用生物制品
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
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同时国家强制免疫兽用
生物制品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生产,由省
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行政府采购、分
发。

公司主要产品包含口蹄疫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布鲁
氏菌病疫苗及禽流感疫苗等,报告期内,农业农村部一直将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
病等纳入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申请挂牌公司的该类
动物免疫政策和强制免疫疫苗政府 产品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现销售。2022 年 1 月,农业
采购政策变化风险 农村部发布《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
2025 年)》提出各省结合防控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强制免疫计
划,可采用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
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在
2022 年年底前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全覆盖,在 2025 年年
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为应对“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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