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3
杭州高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永泰路 2 号 16#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财通证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2023 年 9 月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志刚、魏徕,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50.50%
的股份。虽然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但仍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或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
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不当控制或干预,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简单,治理机制不
够规范,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情形。股份公司成立后,公
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短,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实
公司治理的风险 践检验,公司治理机制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
展,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
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96%、41.60%和42.72%,
整体保持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未来,在实际的生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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