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2
杭州高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永泰路2号16#)
关于杭州高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
主办券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三年十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3年 10月 9日出具了《关于杭州高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杭州高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裕电子”)、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司提出的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书面说明。涉及对《杭州高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问询函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显示。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本问询回复中若出现部分表格合计数与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在尾数上有差异的情形,除特别说明外,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问题 1、关于营业收入......3
问题 2、关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17
问题 3、关于毛利率.......….47
问题 4、关于财务规范性.......….57
问题 5、关于存货........……81
问题 6、关于应收款项........…………95
问题 7、关于公司业务........………….………….…109
问题 8、关于股权代持及竞业禁止................139
问题 9、关于其他说明和披露问题......144
问题 1、关于营业收入
关于营业收入。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009.13 万元、8,942.71 万元、2,133.70 万元,2022 年大幅增加;公司存在面向非终端客户销售情形。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老化测试系统产品报告期各期客户数量、项目数量、项目总价、项目单价及变化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 2022 年老化测试系统产品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合理性;(2)2022 年公司配件收入下降的具体原因,与系统收入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合理性;(3)报告期各季度公司收入确认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符合行业惯例;(4)报告期各期公司向终端客户和非终端客户分别销售的金额及占比,公司客户为非终端客户时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经终端客户验收后确认,如为中间客户验收确认,中间客户与终端客户验收时间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是否存在通过调节项目验收时点调节收入情形;(5)结合在手订单和期后经营情况(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说明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销售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公司补充说明:公司老化测试系统产品报告期各期客户数量、项目
数量、项目总价、项目单价及变化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 2022 年老化测试系统产品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
说明合理性;
(一)公司老化测试系统产品报告期各期客户数量、项目数量、项目总价、项目单价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老化测试系统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个、万元、万元/个
明细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变化情况 2021 年度
客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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