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874335 证券简称:苏讯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文件后,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三、《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和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标准合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有利于更好地鼓励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能力,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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