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4330 证券简称:鑫昇腾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鑫昇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330 鑫昇腾 2024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 99 号名家科技大厦 A 座 1102 室(江宁开发区)江苏
鑫昇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江苏鑫昇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师,其工作认真、遵守职业操守,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双方合作良好。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我司2024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鑫昇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限发展,结合公司 2024 年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已就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议案附件。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已就 2024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议案附件。(九)审议《关于《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
(十)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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