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4301 证券简称:金恒智控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金恒智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00 。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301 金恒智控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广场伟峰东第 11 号楼 2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出《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出《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数据,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业务开展情况以及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实际经营状况以及业绩成长性方面的考虑,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