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2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4291 证券简称:孚迪斯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 日审议通过:
任命车作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自 2024 年 8 月 2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由于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海笑先生辞职,现任命车作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车作翊先生,男,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8 年 7 月-2009 年 7 月,就职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经理;2009
年 7 月-2012 年 7 月,就职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任事业部财务经理;2012 年 7 月-2013
年 9 月,就职于辽宁虎驰印刷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3 年 9 月-2013 年 12 月,就
职于辽宁富城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 年 12 月-2019 年 3 月,就职
于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9 年 3 月-2021 年 3 月,
任辽宁兴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21 年 7 月-2023 年 8 月,任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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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车作翊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丽滢、李浩然、欧阳霞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主体具备相关的任职资格。
四、备查文件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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