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7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十路 8 号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
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国泰君安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92.37%、93.62%以及 95.92%,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其中向中国航发下属单位销售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
63.93%、64.93%及 71.08%。
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单一客户依赖风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中国航发下属航空发动机设计、制造、
险 维修厂商以及部分军工航空发动机维修厂商。若公司因产品
和服务质量不符合客户要求导致双方尤其是与中国航发下属
单位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未来因经营战
略变化、供应商管理制度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对公司的采购
需求下滑,均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占比较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6,256.87 万元、6,425.95 万元及 1,717.48
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63.99%、65.22%及 71.08%,
关联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其中主要为公司与中国航发下属单位间关联交易。
由于中国航发下属公司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领域与公司存在
业务协同,预计中国航发下属公司将持续向公司采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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