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8
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如无特别说明,本文的相关用语具有与《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一)2003 年 3 月,孚迪斯有限设立
2003 年 3 月 16 日,华通汽车与 JOHN SWEENEY 签署中外合资公司章程,
明确华通汽车认缴出资 75 万元,出资比例为 75%,JOHN SWEENEY 以折 25 万
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出资,出资比例为 25%。
2003 年 3 月 19 日,葫芦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经营葫芦
岛孚迪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同和章程的批复》(编号:葫外经贸发[2003]22 号),同意孚迪斯有限设立。
2003 年 3 月 19 日,孚迪斯有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批准号:外经贸辽府资字[2003]14008 号)。
2003 年 3 月 20 日,孚迪斯有限取得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葫市总副字第 000239 号)。
孚迪斯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通汽车 75.00 75.00
2 JOHN SWEENEY 25.00 25.00
合计 100.00 100.00
注:上述出资已经葫芦岛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葫海信验字[2003]第 70 号)和葫芦岛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葫永兴验字[2004]第 33 号)审验。
(二)2005 年 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孚迪斯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增加新股东美国孚迪斯,华通汽车将其持有的孚迪斯有限55%股权转让给美国孚迪斯。2005年1月21日,华通汽车与美国孚迪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通汽车将其持有的孚迪斯有限 55%股权转让给美国孚迪斯。
2005 年 1 月 25 日,葫芦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葫芦岛孚迪斯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变更注册地址的批复》(编号:葫外经贸发[2005]16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2 月 22 日,孚迪斯有限取得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葫市总副字第 000239 号)。
2005 年 4 月 5 日,孚迪斯有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批准号:商外资辽府资字[2003]14008 号)。
孚迪斯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美国孚迪斯 55.00 55.00
2 JOHN SWEENEY 25.00 25.00
3 华通汽车 20.00 20.00
合计 100.00 100.00
(三)2008 年 4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3 月 27 日,孚迪斯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增加新股东杨忠
存和崔艳,美国孚迪斯将其持有的孚迪斯有限 55%股权转让给杨忠存,JOHNSWEENEY 将其持有的孚迪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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