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3
公告编号:2024-012
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鉴证律师事务
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在全 国中 小企业 股份转让 系统指 定信息披 露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原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鉴证律所,现因工作关系调整,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山东本业律师事务所。
二、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因此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经由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变更。
三、 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股东大会的见证工作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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