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
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之
推荐报告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博医药”)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主办券商”或“我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并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调查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挂牌业务指引》),我公司对尚博医药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尚博医药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人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公司权益、在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中泰证券推荐尚博医药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尚博医药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对尚博医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访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济南尚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和立项意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项目组对尚博医药推荐挂牌项目尽职调查后提交了立
项申请材料,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质控部(以下简称“质控部”)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审核通过了尚博医药推荐挂牌项目的立项申请。
(二)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意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项目组向质控部提交了推荐挂牌材料质控审核申请。
质控部对提交的推荐挂牌申请文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审核。结合项目
组整改情况及重点关注问题落实情况,质控部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质量
控制报告。
质控部经审核认为,项目组已履行了基本尽职调查义务,符合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中泰证券关于尽职调查底稿的验收要求;质控部对尚博医药推荐挂牌项目工作底稿予以验收,并同意向内核机构提交挂牌申请文件。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及中泰证券制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内核工作规则》,中泰证券投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证券发行内核小组(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和证券发行审核部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的内核机构,对尚博医药推荐挂牌项目履行了以下内核程序:
1、证券发行审核部审核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我公司证券发行审核部组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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