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格如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
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东北证券”)对推荐的江西格如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如灵”)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规定,现将关于江西格如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有关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进入创新层适用标准的分析说明
(一)差异化标准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股本总额等情况如下所示: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指标(万 营业收入 12,503.43 8,464.48 3,886.82
元)
最近 2 年平均营业收入 10,483.96
营业收入年均复 最近 2 年营业收入年均复 79.36%
合增长率指标 合增长率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会计 否
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前股本总额(万元) 2,025.1657
发行后股本总额(万元) 20,711,917
综上,公司满足《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8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共同标准
1、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金额,是否为负值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607.33 万元,不存在最近
一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况,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的要求。
2、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并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并说明相关制度公告披露时间;是否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并公开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已于 2023 年 11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以公告形式披露上述制度文件。
公司聘请高春芳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并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相关信息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公开披露。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综上,公司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公司治理的要求,公司治理健全。
3、是否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条文规定 是否存在相关情形
第一项: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被司法 否
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第二项: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欺诈发行、重大
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 否
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等处罚且情节严
重,或者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
第三项: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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