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5
公告编号:2024-084
证券代码:874249 证券简称:邦泽创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对外投
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变更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8 日与 2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投资邦泽创科电器制造总部基地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市购买土地的议案》。
公司与厚街镇政府拟就公司在东莞市投资邦泽创科电器制造总部基地项目开展合作,并拟签署《邦泽创科电器制造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项目从事产业内容为办公设备用品及家用电器的生产、研发和销售,项目(内资)投资总额上限不超过 5 亿元,项目拟选址东莞市厚街镇厚山现代产业园。
经双方协商决定,拟就项目投资总额、用地位置、面积等内容的变更调整事宜签署《关于<邦泽创科电器制造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同意将项目(内资)投资总额变更为陆亿贰仟陆佰肆拾万元人民币(小写:¥626,400,000 元人民币),将项目用地位置变更为厚街镇石角路 161 号(原自来水公司),面积变更为总用地面积 34821 平方米,折合约 52.2 亩。投资总额中包含购买土地价款,公司将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另行签署土地出让合同。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4-084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1 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售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与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拟就公司在东莞市投资邦泽创科电器制造总部基地项目开展合作,合作内容包含购买土地使用权等事宜,系公司战略性扩大经营规模,与生产经营相关,有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邦泽创科电器制造总部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用地位置和面积的议案》。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交易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告编号:2024-084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2024 年 1 月,公司与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就公司在东莞市投资邦泽创科
电器制造总部基地项目开展合作,并签署了《邦泽创科电器制造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现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拟就项目投资总额、用地位置、面积等内容的变更调整事宜签署《关于<邦泽创科电器制造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同意将项目(内资)投资总额变更为陆亿贰仟陆佰肆拾万元人民币(小写:¥626,400,000 元人民币),将项目用地位置变更为厚街镇石角路 161 号(原自来水公司),面积变更为总用地面积 34821 平方米,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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