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美亚科技资讯
2024-06-04 15:36: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6-04


证券代码:874242 证券简称:美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战
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会重新选举 1 名委员代为履行主任委员职务。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拟辞任委员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战略投资、重大资本运作或兼并购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的研发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顾问,征求专家顾问的意
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指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3、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意见;

4、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核有关会议文件后,可要求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更正或补充会议文件,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形成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若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出存在异议的,应及时向战略委员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章 议事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