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美亚科技资讯
2024-06-04 15: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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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4


证券代码:874242 证券简称:美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修订)》(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应当指定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第六条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北交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北交所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
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

第十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息。

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北交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暂缓披露信息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书面承诺做好保密;已经泄露的,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北交所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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