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精密”、“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公司”、“主办券商”或“本主办券商”)对华茂精密的财务状况、业务情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华茂精密新三板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及其关联方与挂牌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害关系和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一)主板券商及其关联方与挂牌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关联关系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及其关联方与挂牌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推荐职责的关联关系情形:
(1)本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主办券商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之间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及其关联方与挂牌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推荐职责的其他利害关系及重大业务往来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及其关联方与挂牌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推荐职责的其他利害关系及重大业务往来情况。
二、尽职调查情况
浙商证券推荐华茂精密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或“项目组”)根据《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华茂精密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财务、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方面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华茂精密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访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的尽职调查报告》。
三、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根据项目组对华茂精密的尽职调查,本主办券商认为华茂精密符合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存续满两年
华茂精密的前身华茂机械(肇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机械有限”)
成立于 2007 年 1 月设立,并于 2023 年 1 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改的基准日
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
2022 年 11 月 1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2】0018647 号),确认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华茂机械有限
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 98,735,749.52 元。
2022 年 11 月 20 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华茂机械(肇庆)有
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华茂机械(肇庆)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中林评字【2022】443 号),确认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华茂机械有
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3,395.29 万元。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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