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4212 证券简称:晨宝复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广东晨宝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议案涉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确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联方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 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季永峰、游长庆、唐燕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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