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9
第一节 股东 ......9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2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2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2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9
第五章 董事会......36
第一节 董事 ......36
第二节 董事会 ......41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0
第七章 监事会......53
第一节 监事 ......53
第二节 监事会 ......5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56
第二节 内部审计......6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6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61
第一节 通知 ......61
第二节 公告 ......6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6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6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6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67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68
第十三章 附则......7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330500796463077G。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Sorfa Life Science Research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双山路 136 号 7 号楼 315
室(莫干山国家高新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1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品质为根,服务为本,助力生命科学研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