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3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4167 证券简称:锐智智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
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公司与认购人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合同已载明相关发行对象拟认购股票的数量、认购价格、限售安排、违约责任等,上述合同内容均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拟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件符合范本要求,签署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4、公司建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4
5、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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