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锐智智能资讯
2023-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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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30


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

主办券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智股份”或“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贵公司提出的第一次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释义一致。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释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中的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的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现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目 录


问题 1.关于存货 ...... 3
问题 2.关于盈利指标 ...... 24
问题 3.关于研发及核心技术人员 ...... 64
问题 4.关于业务资质 ...... 71
问题 5.关于其他事项 ...... 76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相关规定,对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
的其他重要事项以补充说明 ...... 128

问题 1.关于存货

申报材料显示:公司 2021 年末、2022 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7,800.43 万元、
6,710.32 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构成,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请公司:(1)结合产品特点、备货及排货周期、生产周期、发货时间及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余额较高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补充说明存货余额是否与公司订单的匹配情况及原因;(2)补充分析说明公司的各产品核算流程与主要环节,说明如何区分存货明细项目的核算时点;(3)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方法,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计提跌价准备的依据,其他存货未计提的合理性,结合计提方法、存货账龄结构及同行业情况等说明相关计提是否谨慎、充分;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大额跌价准备转回;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具体内容,对于因产品更新换代而呆滞的原材料等存货的后续处理计划;(4)补充披露期后存货结转情况;(5)说明存货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公司对于存货管理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存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期末存货余额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各报告期期末各类型存货监盘情况、比例及差异情况,同时单独说明对于发出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的核查情况;(3)核查报告期各期存货变动与收入成本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利用存货科目跨期调节收入、利润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产品特点、备货及排货周期、生产周期、发货时间及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余额较高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补充说明存货余额是否与公司订单的匹配情况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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