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关于尼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三期)
尼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特智能”、“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尼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长江保荐与尼特智能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长江保荐指派了郑旭楠、魏慧楠、黄耀华、夏钰雯、文艺五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郑旭楠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及对行业的充分了解,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更。
除长江保荐外,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
2、辅导方式
性的辅导,在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现场辅导、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咨询与答疑、组织自学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持续督促尼特智能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辅导期内,长江保荐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业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及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并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2、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运行
在全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专项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召开项目工作会议,积极商讨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公司对辅导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内部控制等一系列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3、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要求
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结合行业政策、业务拓展、公司运营等多方面因素分析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及后续影响,积极向公司提出相关要求及建议。同时,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所属行业的最新政策方向以及首发上市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所属行业未出现重大不利政策。
4、个别答疑
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与尼特智能的相关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公司遇到的具体问题,采取个别答疑等形式及时协助解
决。
目前,长江保荐对尼特智能的第三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顺利完成,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配合长江保荐对尼特智能开展了本期辅导工作,继续在各自专业范围内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与规范性核查。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北交所对上市业绩、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辅导对象围绕《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的精神,不断夯实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业绩水平。同时,基于市场情况和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辅导工作小组通过与公司技术人员展开讨论,探讨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如何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募投项目如何与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具有较好的协同性等问题,进一步摸索公司未来经营战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根据资本市场动态信息,辅导对象仍需进一步夯实自身业务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制定符合公司未来长久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战略。
同时,目前辅导对象各项制度、各职能部门运行及执行情况良好,但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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