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公告编号:2024-076
证券代码:874155 证券简称:实华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华股份”或“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披露的《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61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0.87%。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4,587.2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告编号:2024-076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关于安徽实
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10 月 16 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高速滨湖时代广场 C3 幢 1311 室
邮政编码:230091
联系电话:0551-65708691
联系人:胡冬冬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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