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4155 证券简称:实华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
席、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张志宏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614,489 股,占公司股本的
8.22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胡晓应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03,731 股,占公司股本的
5.53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刘青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4,151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5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袁玉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32,32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6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郁从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9,302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77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47
任命汪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4月15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46,249股,占公司股本的0.97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王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06,164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37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到期换届完成后,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汪竑,男,1972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1994 年 7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职于安庆石化总厂设计
院、安庆石化设计院,2004 年 1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职于安庆实华工程设计有限责任
公司,从事设备设计工作;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安庆实华工程设计有限责任
公司评价室主任; 2008 年 6 月至今任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经理、
执行董事;2018 年 5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实华股份市场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2023
年 8 月至今任实华股份安全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47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实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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