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8741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于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为确保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降低财务成本,并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授信额度储备,公司拟申请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在未来三年中电财务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同时约定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三年。授信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在未来三年公司在中电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2.鉴于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集团”),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
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公司于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电
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3. 公司于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电
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4.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世纪科贸大厦 A 座 23-25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注册资本:25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法定代表人:刘桂林
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电财务控股股东同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1.长城信息在中电财务的结余资金,中电财务保证按照长城信息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长城信息在中电财务取得的融资,中电财务按总体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中电财务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按季结息。
3.中电财务向长城信息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非融资性保函、资金证明、贷款承诺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中电财务免予收取长城信息在中电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长城信息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长城信息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中电财务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长城信息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中电财务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的原则确定,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且公司在使用中电财务金融服务前,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
乙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
1.金融合作之基本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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