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74142 证券简称:南方乳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贵州南
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
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
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董事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
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的构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1/3,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增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但董事会成员的任何变
动,包括增加或减少董事会人数、罢免或补选董事均应由股东大会依
据公司章程作出决定。
第六条 董事会应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前提下,并根据需求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八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与各中介
机构的联系、信息披露以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其它日常
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
董事会印章。
第二节 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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