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正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持正科技资讯
2024-02-29 15: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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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9


证券代码:874141 证券简称:持正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持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杭州持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持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
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被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
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公司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报告;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上述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
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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