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4135 证券简称:立光电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及定向发行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1,2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发行”)。
2023年8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515 号)。2023 年8月10日,公司收到本次定向发行对象合计缴纳的出资款10,800,000.00元。2023年8月1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对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15号)。
2023年9月2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总数为1,200,000股,其中限售条件862,500股,无限售条件337,5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于2023年9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4-013
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上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基本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185773219975
(三)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针对本次定向发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共同监管。《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2023年11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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