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立光电子资讯
2023-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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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11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二〇二三年七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光电子”或“公司”)会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华安证券”)、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承义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容诚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具体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 楷体(加粗)

修改或补充披露内容

三、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 关于公司业务 ......4
问题 2 关于历史沿革和前次申报 ......35
问题 3 关于业务收入 ......56
问题 4 关于应收款项 ......82
问题 5 关于供应商及采购 ......102
问题 6 关于毛利率 ......123
问题 7 其他事项 ......138
其他 ......191

问题 1 关于公司业务

申报文件显示,(1)公司多位核心人员曾于长信科技等公司任职,部分核心技术人员自原任职单位离职即加入公司;(2)公司部分发明专利为继受取得;(3)公司同时取得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和在建产能(如有)情况,相关产品的产量、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总投资额、设计产能、投产时间、工艺路线及环保投入(如有);(2)主要产品在关键性能上的优劣势、特点、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是否涉及产品迭代,如涉及,请披露迭代情况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3)报告期内产业链上下游市场的发展状况及价格波动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4)公司对专利与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受让取得专利的合同签署、登记备案情况。

请公司说明:(1)公司研发团队的人员构成,相应技术成果形成的简要过程及真实性,研发成果形成时间、相关专利申请时间与其自原单位离职、入职公司时间的关系,核心技术及专利的形成是否与长信电子等公司相关,是否利用其物质条件或为原任职公司职务发明,是否存在侵犯原任职公司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的情形,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是否与原任职单位签署竞业禁止、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协议,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是否影响其在公司的任职,是否需要并取得原任职单位许可或确认;(3)公司继受取得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背景原因、出让方、转让金额及定价公允性、协议签署时间、转让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属于出让方的职务发明、是否存在权属瑕疵,出让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继受取得的专利与公司业务的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使用情况、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是否为公司的核心专利,转让过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特殊利益安排;(4)公司研发是否依赖于外部支持,研发人员的培养模式,是否依赖于外部招聘,公司业务、核心技术及专利是否具有独立性、完整性,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研发能力及其可持续性;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能覆盖公司全部产品;(5)同时取得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的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规排污的情形,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和在建产能(如有)情况,相关产品的产量、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总投资额、设计产能、投产时间、工艺路线及环保投入(如有)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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