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7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安徽省来安县经济开发区 B 区(滁天路南侧)
主办券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2023 年 5 月 29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11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18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8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20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21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23
八、 有关声明 ...... 25
九、 备查文件 ...... 30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立光 指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挂牌公司
立光至诚 指 滁州立光至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金瑞集团 指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本 指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次挂牌同时定向发行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同时定向发行
股东大会 指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华安证券、主办券商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义律所、经办律师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公司最近一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行有效的章程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合同》 指 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定向发行认
购合同》
报告期、最近两年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
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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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