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4133 证券简称:提牛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其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公告编号:2024-021
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资金购进行投资理财是确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4-021
独立董事:王扬、居家奇、闫雪艳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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