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74116 证券简称:托普轮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抵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江苏托普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债务人,以公司自有房产(
证书编号:苏(2021)阜宁县不动产权第0064496号)作为抵押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于 2024年1月25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4,000,000元整,其中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为人民币10,000,000 元整。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月23日起至2027年1月22
日止。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依据主合同为公司办理具体授信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贸易融资、银行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
截至2024 年 6月 30 日,抵押借款余额为 10,000,000 元
二、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资产抵押是为了补充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公 司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 司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3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抵押借款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资产抵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抵押借款是公司为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公司此次抵押借款事项不会侵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
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