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推荐报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源立康”、“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我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调查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以下简称《业务规定》),我公司对唯源立康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唯源立康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中泰证券推荐唯源立康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调查指引》《业务规定》的要求,对唯源立康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
项目小组与唯源立康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
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唯源立康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情况
根据项目小组对唯源立康的尽职调查情况,中泰证券认为唯源立康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所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已满两年
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始设立时名称为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8日,系由李文彬、泰和鑫泽(北京)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1 日,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锋评报字(2022)
第 01065 号《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改涉及的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有限公司
净资产评估值为 83,151,279.58 元。
2022 年 4 月 2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
以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和评估基准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82,954,745.09 元,以 4.147737:1 的比例折合为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其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净资产值其余部分 62,954,745.09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并召开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会议,会议选举李小鹏、田超、王慧丽、谷鸣、闫艳娇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赵婧姝、王田田为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赵锐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CAC 证专
字[2022]0145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唯源立康有限经审计的
所有者权益为 82,954,745.09 元。
2022年4月2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验证唯源立康有限截至2022年1月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82,954,745.09元以4.147737:1的比例折合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剩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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