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4
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874089 证券简称:宏远氧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
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6 月 2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唐焕新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晓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364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赵文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33,3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66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孙茂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33,3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66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尚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18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柴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58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赵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诚鑫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4-056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6 月 2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珊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届换届选举届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 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唐焕新女士、张晓锋先生、赵文刚先生、孙茂旭先生、刘尚杰先生、 柴波先生、赵晖女士和李诚鑫女士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 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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