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1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4089 证券简称:宏远氧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基础上,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我们同意提名唐焕新女士、高少臣先生、樊柯先生、张晓锋先生、赵晖女士、张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曲雯女士、祝海涛先生、秦美丽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处罚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7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曲雯、秦美丽、祝海涛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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