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6
证券代码:874089 证券简称:宏远氧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宏远氧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089 宏远氧业 2024 年 3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车山路 6 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 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现由董事长唐焕新女士代表董事会作《2023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珊女士代表监事会作《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 和盈利能力进行详细分析。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的预测,结合公司 2023 年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1)《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4);
(2)《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005)。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需要,为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曲雯、秦美丽、祝海涛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作出报告。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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