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0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74089 证券简称:宏远氧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不超过 7,580,000 股(含本数,
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137,000 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 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公告编号:2023-042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 限的合格投资者。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载人压力容器产业化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微高压氧舱产业化项目、研发及试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成功,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 转系统终止挂牌。并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 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 行上市完成。
11、其他事项说明:
战略配售: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届时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战略配售对象和方案。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 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和《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1
公告编号:2023-042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701.76 万元和 3,045.09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2.54%和 7.25%,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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