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3
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蘅东光通讯”、“公司”、“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
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招商证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
与辅导对象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关建华、经枫、丁一、陆江威、郁丰元、罗雯文,组长为关建华,项目拟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关建华、经枫。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招商证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辅
导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根据深圳证监
局的公示,将 2022 年 12 月 28 日确认为辅导对象的辅导备案日
期。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规定,招
商证券已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6 日、2023 年 7 月 6 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向深圳证监局
报送了五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本辅导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
报告签署日。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蘅东光通讯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保持与发行人良好的沟通机制,就发行人关心的规范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全面的整改方案并持续跟进(包括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措施、整改时间表、整改的跟踪与完成、整改责任人、整改应达到的目标);
(2)根据辅导方案,向股份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介绍本次辅导的意义、应达到的目的、辅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3)全面、系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树立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针对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应规则、细则及规范运行方面的知识进行侧重学习;
(4)协助股份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5)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审核要求,对公司在整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形成解决方案。
2、辅导计划执行情况
在本辅导阶段,招商证券以及蘅东光通讯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招商证券邀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参与辅导工作,配合招商证券为公司提供专项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蘅东光通讯的治理结构、内部制度建设需根据业务规模的增长以及上市规范的要求而不断调整和完善。招商证券已会同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协助辅导对象制定公司内控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蘅东光通讯的企业制度建设与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规范运作水平得以提高。公司业务亮点与核心竞争力已初步梳理及完善,申报材料已形成初稿文件。各中介机构已根据上市相关要求通过走访、函证、流水核查等方式对发行人展开持续尽调核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已完成新三板的申报工作,正处于审核问询阶段。各中介机构将根据上市相关要求对发行人展开持续尽调核查,重点开展走访、函证、流水核查等更新报告期的补充尽调核查工作,会同发行人按照上市的相关法规、规则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修
改与完善,择机完成上市申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辅导期内,蘅东光通讯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拟定为:关建华、经枫、丁一、陆江威、郁丰元、罗雯文,组长为关建华,项目拟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关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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