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4045 证券简称:特富发展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 维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 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 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以下称“《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称“《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
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三)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五)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法、合规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和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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