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4
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代码:874025 证券简称:凯达重工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更正公司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结合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有关情况,公司对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更正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结合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有关情况,公司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60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合理调整,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若欺诈发行股份回购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若欺诈
公告编号:2024-060
发行股份回购做出了承诺,该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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