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公告编号:2023-105
证券代码:874007 证券简称:公元新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主体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防范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提出相关措施及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合理的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
公告编号:2023-105
效益。该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力量,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优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提高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拟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并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利益保障。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营运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董事会能够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通过内外部结合方式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规模不断扩张及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的需要,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