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73995 证券简称:海纳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在浦江县投资建设年产260万枚4-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项目的相关事宜,于2023年6月8日签署了《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合作内容
1、项目名称及内容: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在浦江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占100%),负责项
公告编号:2023-047
目的实施(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该乙方项目公司是享受甲方给予优惠政策的唯一主体。
3、项目用地:项目意向选址于浦江经济开发区,需用地200亩。
4、投资规模建设周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投资10亿元,分两个子项目进行投资。其中,子项目一投资约5亿元,建设年产260万枚4-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项目,一期子项目二计划投资约5亿元,将根据乙方规划投资决策实施建设半导体产业相关项目。二期项目投资10亿元,拟建设半导体产业相关项目,根据一期项目情况适时启动二期项目。(三)合作方式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国有公司的新设平台公司(该平台公司仅服务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以下简称“甲方平台公司”),负责购置及建设乙方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及部分设备,并向乙方项目公司出租。该甲方平台公司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设立。
本项目属于浦江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一期项目享受“一事一议”配套政策。后期项目政策另行约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在甲乙双方在浦江县进行半导体级抛光片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关系,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其中一期子项目一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先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在当地进行项目筹建,若前期项目建设进度顺利,公司将根据具体建设规划与投资计划依法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对乙方在浦江县投资建设项目具有指导意义,但本协议具体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成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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