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73983 证券简称:华晟经世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除《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所述内容外,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二、《关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46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途使用,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结转利息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三、《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行权资格,根据《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存在股票期权应当注销的情形,需注销对应的相关股票期权。我们认为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慧勤、崔文娟、王洪平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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