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73983 证券简称:华晟经世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张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郭炳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梁舒女士、陶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邓世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经过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核查,我们认为,所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市场进入处罚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0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相关岗位、任职人员的职责和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慧勤、崔文娟、王洪平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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