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873981 证券简称:正导技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6 日,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
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后实施。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行使相关财务职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负责人作为公司主管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和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 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财
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 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
理、财务管理制度的拟定、合并报表的编制和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应当按照内部牵制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岗位、设定岗位职责。
相关岗位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按规定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八条 公司在经济业务的处理中应当严格设定审批管理权限及流程,财务
部及所有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授权规定和审批程序。
第三章 会计基础工作
第九条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
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
目;对于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一条 对于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情况外,会计
人员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
的填制、编号及审核等应当符合会计规范。
第十三条 对于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
当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当拒绝受理,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凭证,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
得散乱丢失。所有凭证上,相关签章、记录必须俱全。
第十五条 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
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七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
制,并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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