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美联股份资讯
2024-04-30 1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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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73980 证券简称:美联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挂牌新三板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结合《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为“《公司章程》”)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第四条所列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五)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
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
者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
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五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存在的
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六条 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
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七条 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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