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2024-013
证券代码:873980 证券简称:美联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相关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较好的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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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绪明、何志聪、宗韦
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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